買屋小常識

一、選擇合法的不動產仲介經紀業來協助

買屋前可以先向合法不動產仲介經紀業者諮詢房價做為參考,中意的房屋可以委託合法不動產仲介經紀業代理或居間,一來可以提供專業的服務與諮詢,其次也可以節省自己買屋找屋的時間與精神;雖然要支付服務報酬,但也非常值得!

■ 提醒民眾至合法的房仲公司,應檢視以下幾項文件:

(1) 各縣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同業公會頒發之會員證書
(2) 加盟總部頒發之加盟證書
(3) 服務報酬計收標準(服務費約定參考)
(4) 縣市政府核發的許可文件
(5) 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6)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營業保證金繳存證明

合法的不動產仲介經紀業者,可以透過「不動產經紀業資訊系統」來查詢;另外,政府也針對合法的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核發合法標章,消費者在委託前可以先仔細查詢。選擇永續經營,在地深耕經營的不動產仲介經紀業者,對消費者交易較有保障,而且因為在地經營,對於物件的環境比較熟悉與瞭解,可以提供更多參考資訊給消費者。

二、考慮自身的財務能力

購買不動產有時幾乎就是一輩子的辛苦與血汗,因此在購置時,要考慮不動產的價格、自備款必須準備多少?可以貸款多少 金額?每月貸款本金與利息的支付能力,千萬別超出自己所能負擔範圍,以免造成日後面臨財務周轉的窘境。因此,在購屋 前最好先請教不動產專業人士,或多收集相關資訊,以免造成貸款成數不足。
※ 應把利率調升納入考量

三、查詢市場行情

影響不動產價格的因素很多,因此應先參考附近的成交案例,可 本公司「實價登錄成交行情」專區或上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lvr.land.moi.gov.tw/homePage.action)查詢。如果賣方的底價遠低於市價,建議您一定要詢問清楚原因,千萬不要貪圖小利而造成日後居住時的抱怨。

四、電腦影音看屋查詢物件資料

你可先透過本公司官網 https://www.codak.com.tw 快速篩選及查詢 你有意購屋之區域、價格,並透過影音看屋了解物件格局、外在環境。

五、親自現場看屋

買房子,最好能親自到現場看屋,這樣才能第一步掌握屋況,如果看 到有興趣的房子,也能在第一時間詢問清楚相關細節。
對於你有興趣的房屋,需要更進一步瞭解該房屋的產權狀況,可向經紀人員要求閱覽該屋之「不動產說明書」,當中包括該屋的產權調查、物件個案調查、土地建物權狀影本、土地建物謄本、地籍圖、平面圖及地價證明等資料,以及賣方處分權的確認。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確認「不動產說明書」有無賣方簽章、該店合法不動產經紀人簽章 ,並請您閱畢後於買方欄內簽章,表示您已閱覽本「不動產說明書」。同時可向屋主、仲介經紀人員、左鄰右舍、大樓管理員詢問或打聽房屋出售原因,以免日後有糾紛。

六、出價程序

(1) 您在確定購買意願後,應簽立要約書或斡旋契約,以便經紀人員前往賣方處進行議價斡旋(該契約書需經該店合法不動產經紀人審核後簽章),加盟店將提供二種契約書供您選擇:一種為〈內政部〉規範業者使用之要約書;另一種為業界常用 斡旋契約。您可以在業者提供的聲明書欄檢視比較這兩種契約的主要不同點,並依您的意願勾選簽署。
(2) 您若使用業界常用之斡旋金契約,應支付購買總價款不超過3%之斡旋金,作為經紀人員受您之託與賣方進行斡旋洽商及價格條件確認之憑據。
※ 建議交付任何交易價金應於房仲公司內進行
(3) 請特別注意在要約或斡旋契約有效期限內,若賣方接受您欲購條件,並於要約書中簽認承諾,或您欲購買的總價已達賣方委託價格且付款方式一致經賣方確認時,則契約成立;您所支付之斡旋金即轉為定金。
(4) 若斡旋契約有效期限內,您欲購的條件不為賣方所承諾接受,則契約書自期滿後失效,經您提示原契約書後,經紀人員將無息返還原支付的斡旋金。
(5) 當契約成立後,您與賣方應至指定處所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一般買方需支付購買總價款2%為仲介服務費。
(服務報酬在主管機關規範內由雙方約定。)